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亡羊补牢式的食品安全监管  

2010-08-11 17:02:50|  分类: 社会现象 |  标签: |举报 |字号 订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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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  中国制定食品标准的一个原则是:未列入添加剂标准即为禁止。一种化学物质无论是否有毒有害,只要允许添加到食品中,就必须有检测标准;只要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,就不设立标准,也不进行日常检测。也就是说,在检测时,只检测允许添加物的含量是否在安全范围内,并不检测不允许添加的物质。

       2008年,三聚氰胺事件后,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支树平曾总结称,三鹿案发前,国家质检总局确实不知道奶粉中掺杂三聚氰胺,质检部门检测牛奶,往往是感官检测和理化检测。检测项目中,包括重金属、药残农残、微生物,以及某种可能的细菌。三鹿事件暴露出检测标准缺失问题。实际上,近年来引发质量问题的化学物质如苏丹红、三聚氰胺、二恶烷等均未列入添加剂标准,那在检测中也并不检测这些物质。这就导致,只有这些物质引发产品质量问题,并产生严重后果,国家相关部门才会查办。三聚氰胺事件后的2008年9月14日,三聚氰胺才正式纳入检测对象,成为乳制品必检项目。致癌物质苏丹红早在1996年就被明令禁止不允许添加到食品中,但10年来并未列入食品添加剂检测标准。直至2005年引发质量问题,检测标准才将其列入。

        正是这种亡羊补牢式的监管方式,导致总是问题在前,防范和治理在后。对于商家来说,只要添加不是质检部门检测的物质,在检测环节便不会出纰漏。这种机制,非常类似于体育领域内的兴奋剂检测,反兴奋剂组织只检测被列为禁药的药品。而运动员如果既要通过服药提高运动成绩又要避免受罚,只能去服用新型兴奋剂。这也导致新型兴奋剂不断出现。但是,反兴奋剂组织也不断通过各种科研、监测等机制,增加禁药种类,而中国添加剂检测对象的增加,则主要是通过消费者的身体做检测,其代价要惨痛的多。

        2008年底,中国公布了第一批食品添加剂黑名单,其中包括17种非食用物质和10种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,但相对于全球正在使用的4000~5000种添加剂来说,防范作用非常有限,并未改变亡羊补牢式的监管方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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